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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72个单位实行“两个责任”备案助推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作者:龙昌琳   时间:2017-11-27   点击率: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今年10月以来,晴隆县在全县72个单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备案及民生监督备案工作,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明确总体目标。县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两个责任”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充分体现党委、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主体地位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成员的监督。
明确对象及内容。备案对象: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备案内容:部署落实、学习警示、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党建约谈五大类。民生监督备案工作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于每月3日前完成提交,县纪委书记每月10日前完成评阅。“主体责任”备案的内容必须由部门“一把手”通过自己个人账号亲自备案,于每月3日前完成并提交;“监督责任”备案由相应的纪委(纪检组)或纪工委负责人进行分类,于每月5日前审核完成。联系的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两个责任”备案工作的评阅。
强化备案考核。县纪委将备案工作纳入季度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填报的内容“真不真”“实不实”“空不空”“好不好”,是否将与“两个责任”无关的内容填入其中;填写方法是否恰当;有没有印证备案工作的材料等,一旦发现虚假备案,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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