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首轮巡察工作按照“巡察组长不固定、巡察组成员不固定、被巡察单位不固定”的“三不”原则,通过“摇号”方式组建了两个巡察组于5月中旬至6月底对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开展巡察。
在召开望谟县委首轮巡察工作汇报会后,8月17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分别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一是在党的建设方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党组织日常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不够,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制建章立制力度不够。“三会一课”等制度未全部落实,以行政会议代替党支部会议,专题召开党内会议和党建专题会议的少。党建台账资料不全。二是在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主体责任清单不全,责任层层传导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细致,基层监督检查不够深入,预警约谈力度不够,下级有关部门多人受到立案查处和相关领导被问责。三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方面。工程项目建设行政行为不规范,主要领导对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重视不够,协调不力,项目建设资料缺项严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贯彻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特别是因落实不力,成果运用不到位又发生重大问题的,要开展巡察“回头看”,并追究被巡察单位党组“一把手”的责任。确保真抓真改、真改真严,坚决把巡察成果运用好、转化好、落实好,达到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的目的。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明确将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对号入座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望谟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