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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社会廉洁政治的历史沉思(二)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02-23   点击率:

——读王夫之《读通鉴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郭树伟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提出,朝廷应用道德廉耻观教育官员,强调高层官员要起清廉表率作用。朝廷应把官员铨选、晋升与廉洁政治结合起来,引导官员以清廉为荣、以贪腐为耻、反对“不教而杀”的惩治行为。同时,王夫之还独出机杼,注意到官员“清而矜、清而伪、清而朋、清而钝”等不良现象。

二、应加强官员廉政教育,反对官员“清而矜、清而伪、清而朋、清而钝”

(一)

《读通鉴论》一书认为,朝廷官员(包括皇帝)的道德操守如何,始终是反贪腐的重大课题。“人之能为大不韪者,非其能无所惧也,唯其能无所耻也。故血气之勇不可任,而犹可器使;唯无所耻者,国家用之而必亡……故管子曰:廉耻,国之维也”。基于这种认识,王夫之认为,统治者要对各级官员进行廉政教育,高层官员尤其要不贪苟得之财,注意自身的清廉。接着,王夫之阐述了贿赂公行的社会危害性:“贿行于中涓(亲近之臣),而天子慑;贿行于宰相,而百官不能争;贿行于省寺台谏,而天子宰相亦不能胜”。这就是说,如果贿赂发生在朝廷,皇帝就应该惧怕;如果宰相收受贿赂,其臣下就不敢驳斥;国家行政系统普遍贪腐了,政务就会壅蔽,那么皇帝、宰相也无可奈何。书中说:“唐之乱,贿赂充塞于天下为之耳。”唐朝的衰亡,贿赂公行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皇帝和权臣坚持清正廉洁,是对一般官员廉政教育的源头之水。

皇帝和权臣不仅要自身清廉,还要选好身边的“十数人”和“二三人”,抓好身边官员的清廉。“上官则九州之大,十数人而已,司宪者弗难知也;居中司宪者,二三人而已,天子弗难知也顾佐洁身于台端(侍御史别称),而天下无贪吏,握风纪之枢,以移易清浊之风者,止在一人”。皇帝固然不能具体抓每一起贪腐案件,但应选好身边人,抓好身边人的清廉。皇帝应从身边官员的选拔抓起。“顾佐洁身于台端,而天下无贪吏”,“举直错诸枉”,努力造成一种廉洁的风尚,取得以小搏大、以寡驭众的效果。所谓“慎之于选任之日,奖之以君子之道”,是说在官员选拔之初,就应以君子的标准要求他们,用道德廉耻观教育他们,引导官员走清廉之路。

在这本书中,王夫之批评了东汉灵帝、北齐高洋帝“不教而杀”的反贪腐举措。“禁之而民之枉也益甚,灵帝之世是也。若高洋乐杀人以逞威,又无足论已”。灵帝、高洋帝的反贪腐举措,在王夫之看来,并不值得称道,只是“以其非本治也”。这种临时性“不教而杀”的反贪腐举措,只是皇帝哗众取媚天下的噱头,并非治本之策。只有平时加强官员廉政教育,才是反贪腐的正途。

同时,《读通鉴论》一书提出了打造清廉大环境对吏治清明的重要性。“至乱之世,守宰专利于己,恶民之行赂属请而不存贿于己,则假秉公守法以总货贿于一门”;“至治之世,在官有养廉之典,退居有尸祝之尊,贤士大夫亦何忍以身纳于垢浊”。王夫之认为,时逢乱世,官员会以秉公守法的名义,主动索贿;反之,如果形成了清廉大环境,官员就会远离贪腐、自觉“养廉”。由此而来,官员的清廉美德就会受到社会尊重,请托和受贿现象就会减少。

(二)

  《读通鉴论》一书提出了官员铨选的三条标准:“论守令之贤,曰清、慎、勤,三者修,而守令之道尽矣乎?夫三者,报政以优,令名以立,求守令之贤,未有能置焉者也。”也就是说,优秀的官员应具有三项操守要求:“清、慎、勤。”官员只有清廉、谨慎、勤政,才能取得好的政绩,获得好的官声。而舍弃这些标准,就无法对官员的作为进行恰当考核。

不仅如此,王夫之还把清廉作为铨选官员的首要规范:“论官常者曰:清也,慎也,勤也。而清其本矣。”强调“清其本”,是说清廉为政是官员铨选的第一要则。接下来,王夫之给出了具体的解释:如果一个官员能够清廉,而不能谨慎和勤奋,可以让他居于清要之地,其有可能举重若轻、删繁就简,避免陷入事务主义,更多地从战略层面思考国家问题,甚至可能成为社稷之臣(栋梁之才);如果一个官员不清廉,同时也不勤奋、不谨慎,那么他犯错误所构成的危害相对会小一点,犯了错误也容易被人发现。最可怕的是一个官员不清廉,却能勤奋和谨慎,其“乃为天下之巨奸”。朝廷对他进行考核时,还会因其勤奋、谨慎而原谅他的贪腐行为。实际上,这种官员的勤奋和谨慎是“勤者非勤”、“慎者非慎”,其是“孳孳为利”的“跖之徒”,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更应将其剔除出官员队伍。

(三)

在考察官员清廉为政方面,王夫之深刻分析了官员“清而矜、清而伪、清而朋、清而钝”等不良现象,反映了他对廉洁政治的独特思考。

王夫之说:“论守令之贤,曰清、慎、勤,三者修,而守令之道尽矣乎……虽然,持之以为标准,而矜之以为风裁,则民之伤者多而俗以诡,国亦以不康。矜其清,则待物也必刻;矜其慎,则察物也必细;矜其勤,则求物也必烦。”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官员的清廉有骄矜之气,人们就会怀疑他有沽名钓誉之嫌;如果一个官员表现为“清而矜”,也必然是“清而伪”,这种官员的清廉并非发自内心,一遇合适时机,其“清廉”假象就会褪尽。“君子之清、清以和,君子之慎、慎以简,君子之勤、勤以敬其事,而无位外之图”。换句话说,官员的清廉应当出之内心自觉,不能有“位外之图”,不能沽名钓誉。

王夫之还批评了东汉和宋朝某些官员的“清矜”行为。东汉时,有些官员以清廉自我标榜,其中虽然不乏清廉之士,但也出现了伪清廉的人。那么,后来到梁朝、陈朝时,就没有清廉的官员吗?不是。因为这时,朝廷并不对清廉官员特别褒宠,所以,那些“伪清廉”的人就没必要标榜自己了。清廉是官员对自己的道德诉求,应以爱民为出发点。如果清廉仅仅是为了获取好名声,即如“清而矜”、“清而伪”的官员,其清廉并不是出自内心,而是沽名钓誉,也就起不到劝善励后的作用。

《读通鉴论》一书指出,在官员清廉为政方面,还有一种“清而钝”、“清而朋”的官员,这种人实为国之巨蠹。他们“抑大臣而以清节著闻者,类多刻核而难乎其下,掣曳才臣以不得有为,亦非国民之利也。汉、宋之世,多有之矣,孤清而不足以容物,执竞而不足以集事,其于才臣,如水火之相息、而密云屯结之不能雨也”。这种“清官”,以清廉为旗号,“掣曳才臣以不得有为”,阻碍了国家经济发展;他们以清廉而标榜,引起党争,招致人们反感,其危害比贪腐之害更大。此类“清而钝”的大臣,“以清节著闻”,对别人提出过高的道德要求,干扰国家政策执行,以小节害大局。他们除了“以清节著闻”外,还以结党内讧为能事,遇事则颟顸踟蹰,不能有所作为,甚至妨碍别的官员有所作为。这种大臣在“汉、宋之世,多有之矣”。

王夫之指出的这种“清而钝”的官员,在后来的康熙年代得到了应验。康熙皇帝的用人标准是“节操清廉、最为紧要”。他重视对官员道德品行的考察,平时注意通过秘折等渠道,了解官员的名声好坏,还利用出巡等倾听民间舆论。康熙重视官员清廉的实践,收到了一定效果,清官成为其治国的一面旗帜。然而,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即出现“清而钝”的官员,妨碍了国政的推行。康熙的儿子雍正皇帝,在纠正其父之弊的同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雍正认为:“洁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其害事较操守平常之人为更甚。”为了消除官员好名的恶习,雍正一改康熙时期的做法,禁止百姓挽留卸任官员,禁止为卸任官员建祠树碑。他不仅贱视清官,且对沽名钓誉的官员深恶痛绝,反对以气节操守获取清名。“此等清官,无所取于民而善良者感之,不能禁民之为非而豪强者颂之,故百姓之贤不肖者皆称之……及至事务废弛,朝廷访闻,加以谴责罢斥,而地方官民人等群然叹息,以为去一清廉上司,为之称屈”。当时,像李卫等能吏,因敢于触犯各种人的利益,结果却“或谤其苛刻,或议其偏执,或讥其骄傲,故意吹索”,为舆论所不容。对此,雍正认为,“舆论全不可信”,甚至舆论皆称廉者,必是沽名邀誉、欺世奸诈者流;为众人所攻讦而孤立无援者,则应备加呵护。这可以说是“剥极而复”、“物极必反”。由此可以看出,王夫之作为一个思想家,对事物发展的洞察力,对官员清廉的思考和辨析,是十分深刻的。

(四)

加强官员廉政教育,树立正面榜样,比单纯的社会批评效果要更好。为此,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一书中指出,唐朝时的三位宰相可以作为官员的楷模。

“唐多才臣……以清贞位宰相者三:宋璟清而劲,卢怀慎清而慎,张九龄清而和,远声色,绝货利,卓然立于有唐三百余年之中,而朝廷乃知有廉耻,天下乃藉以又安,开元之盛,汉、宋莫及焉。不然,则议论虽韪,法制虽详,而永徽以后,奢淫贪纵之风,不能革也”。宋璟、卢怀慎、张九龄以清廉立身,使“朝廷乃知有廉耻,天下乃藉以又安”。这三位宰相以自身清廉引导官员,纠正了永徽(唐高宗李治第一个年号)之后的奢淫贪纵之风,为开创“开元盛世”作出了贡献。

王夫之同时认为,唐朝这三位宰相的清廉行为,有别于汉宋两朝时一些官员的“清而矜”、“清而伪”。这三位宰相清廉为政,不“刻核其下”,不“掣曳才臣”。他们“和者不流”,能主动搞好与同僚的关系,“故璟与姚崇操行异而体国同;怀慎益不欲以孤介自旌,而碍崇之设施;九龄超然于毁誉之外,与李林甫偕而不自失,终不与竞也”。他们不因清廉引起党争,而徒惹君主厌烦,秉素志以立朝,同心为国效力,君臣共同开创了“开元盛世”。同时,唐朝这三位宰相既有别于“汉、宋狷急之流,置国计民生于度外,而但争泾渭于苞苴竿牍(苞苴指送礼行贿;竿牍即竹简,此指请托信)之间”的人,也有别于“为清而清”的骄吝的人。他们才是“真清廉”。王夫之于此称道说:“故君子秉素志以立朝,学三子焉斯可矣。”唐朝这三位清廉为政的宰相,是官员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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