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龙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安龙县洒雨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唐光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唐光武任安龙县海子镇计卫中心主任期间,签字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加班费等津补贴65216.00元;2017年2月24,唐光武在“海子大计生”微信群违规邀请同事参加其弟唐某某婚礼,收取同事礼金3000.00元。
2、安龙县招堤街道铜鼓井居委会主任陈显贵违规收取礼品问题。陈显贵在担任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铜鼓井居委会主任期间,几次收受办事群众的礼品。2008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五组雷某某办理建房手续时,收受青酒2瓶(10元/瓶);2012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七组罗某某、杨某某申请救灾粮时,收受青酒2瓶;2013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六组办理建房手续时,收受丰谷酒2瓶;2016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五组办理贷款时,收受磨砂烟1条(120元/条)、自酿白酒10斤。
3、安龙县万峰湖镇卫生院负责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黄钱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4、安龙县普坪镇总科村党支部书记彭启恩违规发放礼品问题。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安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