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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0   点击率:

         日前,安龙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安龙县洒雨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唐光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唐光武任安龙县海子镇计卫中心主任期间,签字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加班费等津补贴65216.00元;2017224,唐光武在海子大计生微信群违规邀请同事参加其弟唐某某婚礼,收取同事礼金3000.00元。2017914,安龙县纪委给予唐光武同志撤销洒雨镇党委委员、副书记职务,取消副科级待遇,降为办事员,收缴其全部违纪所得,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部追回。

2、安龙县招堤街道铜鼓井居委会主任陈显贵违规收取礼品问题。陈显贵在担任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铜鼓井居委会主任期间,几次收受办事群众的礼品。2008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五组雷某某办理建房手续时,收受青酒2瓶(10/瓶);2012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七组罗某某、杨某某申请救灾粮时,收受青酒2瓶;2013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六组办理建房手续时,收受丰谷酒2瓶;2016年为招堤街道铜鼓井村五组办理贷款时,收受磨砂烟1条(120/条)、自酿白酒10斤。201794,安龙县招堤街道党工委给予陈显贵党内警告处分。

3、安龙县万峰湖镇卫生院负责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黄钱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222,黄钱桂在安龙县万峰湖镇永和街上满鑫轩餐馆接待江苏君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项目经理陈某、设备生产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等人,就餐中提供贵州醇酒2瓶(80/瓶)、贵州黄果树磨砂牌香烟2包(14/包),签单时费用折算入就餐菜价中,共计432.00元。2017417,安龙县万峰湖镇给予黄钱桂行政警告处分。

4、安龙县普坪镇总科村党支部书记彭启恩违规发放礼品问题。2015624,安龙县普坪镇总科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以村支两委的名义用政府划拨的办公经费2100元,购买60个保温杯并印上村两委的名称,发放给村支部全体党员作为纪念品。2017417,安龙县普坪镇给予彭启恩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安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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