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能一览表 | |||
序号 | 内设机构名称 | 内设机构职能 | 备注 |
1 | 办公室 |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州纪委全委会、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州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州委、州政府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州纪委全委会工作部署和州纪委常委会议、委局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委局贯彻落实州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州纪委、监察局及州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接洽、值班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协调委局机关有关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2 | 组织部 | 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党委督促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承办州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纪委派出纪工委领导班子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州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3 | 宣传部 | 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州直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4 | 调研法规室 | 负责调查研究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配合省纪委开展纪检监察政策理论、重大课题、政策法规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起草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办法;协调委局机关有关部门的法规起草工作,对起草的法规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立法后评估;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法规工作;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参与起草州级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承担州监察学会日常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5 | 党风政风监督室(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履行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管理州管干部廉政档案;承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6 | 信访室 |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7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负责对州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向省纪委报送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的有关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综合协调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8 | 第一纪检监察室 | 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州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州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地区和单位州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地区和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州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州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地区和单位州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负责了解联系地区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和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地区和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联系兴义市、安龙县、州直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 |
9 | 第二纪检监察室 | 联系兴仁县、贞丰县、州直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 | |
10 | 第三纪检监察室 | 联系普安县、晴隆县、州直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 | |
11 | 第四纪检监察室 | 联系册亨县、望谟县、州直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 | |
12 | 第五纪检监察室 | 联系义龙新区、州直第五至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承担民生特派组工作。 | |
13 | 第六纪检监察室 | 联系州直第七至第八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工联系部门、州直属机关工委及其分工联系部门、州中级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国土局、党组织关系在州的垂直管理单位,承担全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 |
14 |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复议办公室) | 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县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对委局作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县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委局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委局收到的申诉信件;承办应当由县级党委、纪委批准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和其他需要比照处理报州纪委备案的案件;承担州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州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县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起草州级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15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 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州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纪委派出纪工委和州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